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公示
一、转化项目收益分配
我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吴琪老师“中药提取物防治三种骨科难治性疾病的技术应用”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吴琪;彭静;宋玉) 转让给武汉华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转让费50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500000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95%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475000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吴琪(工号1624)分配220000元、研究成员彭静(工号1915)分配120000元、研究成员宋玉(工号2969)分配135000元。5%收益共计25000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基础医学院段白露老师“中药成分X防治心肌缺血的应用”科技成果 (成果完成人:段白露;李晶晶;汪琼)转让给武汉炳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转让费23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230000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95%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218500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段白露(工号3106)分配98325元、研究成员李晶晶(工号1791)分配76475元、汪琼(工号1577)分配43700元。5%收益共计11500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药学院常明向老师“一种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发明人:常明向;吴梅梅;叶晓川;专利号:201911126250.9) 专利转让给河南晟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获得转让费6.00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6.00万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70%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4.20万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常明向(工号1387)分配4.10万元、研究成员吴梅梅(外校人员)分配0元、叶晓川(工号2728)分配0.10万元。30%收益共计1.80万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药学院陈运中老师“ 一种降血糖中药组合物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发明专利(发明人:陈运中;专利号:2016105500169) 专利转让给湖北优唐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转让费24.8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24.8万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95%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23.56万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陈运中(工号1011)分配23.56万元。5%收益共计1.24万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针灸骨伤学院吴松老师“ 常见疾病穴位贴敷药物处方 ”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吴松)转让给湖北岐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转让费2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20000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95%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19000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吴松(工号1297)分配19000元。5%收益共计1000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针灸骨伤学院吴松老师“ 智能玉砭灸 ”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吴松)转让给武汉艾修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转让费5.5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55000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95%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52250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吴松(工号1297)分配52250元。5%收益共计2750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药学院杨艳芳老师“一种凝胶型白及美白面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发明人:杨艳芳;熊唯琛;吴和珍;熊羿屹;尤朋涛;陆毅;刘博;孙媛;甘娇娥;余兵;李杰;专利号:ZL201910060078.5 )转让给湖北诺众生药业有限公司,获得转让费2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2万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95%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19000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杨艳芳(工号1397)分配8000元、研究成员吴和珍(工号1466)分配8000元、尤朋涛(工号2921)分配1000元,刘博(工号3194)分配1000元,孙媛(工号2889)分配1000元。5%收益共计1000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药学院吴和珍老师“一种凝胶型红花美白面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发明人:吴和珍;杨艳芳;尤朋涛;熊唯琛;陆毅;刘博;孙媛;姚云峰;袁冲;柯辛格;李杰;专利号:ZL201910060070.9 )转让给湖北诺众生药业有限公司,获得转让费2万元,其中税金为0元,项目收益2万元,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校[2022]71号,项目收益95%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共计19000元,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吴和珍(工号1446)分配8000元、研究成员杨艳芳(工号1397)分配8000元、尤朋涛(工号2921)分配1000元,刘博(工号3194)分配1000元,孙媛(工号2889)分配1000元。5%收益共计1000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二、公示期:2025年3月7——2025年3月21日
三、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科发院反馈
联系人:李科,电话:027-6889037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