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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5 09:53

各相关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014/5587.html)。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或至科发院A422办公室查阅指南内容。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各学院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项目指南所涉及重点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直接填写正式申报书,一次性填写全部参与单位及参加人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网上填报

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形式审查要点详见国科管系统本专项通知附件。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单位需提交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见国科管系统本专项通知附件)。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预算编制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本项目的受理时间安排及学校工作实际,请各项目申请人在2024年112516:00完成系统申报材料提交,严格遵守时间节点以便学校审核工作。

2.组织推荐

项目负责人在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请后,学校对申请项目完成审核后由湖北省相关单位推荐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形式审查

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详见国科管系统申报通知附件。

4. 项目评审

专业机构按程序组织首轮评审和答辩评审,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及时与科发院联系,并填报《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于2024年11月20日之前发科发院邮箱:kjc@hbucm.edu.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7-68890066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