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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大型文献纪录片《人民中医》拍摄对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31 08:28

各单位:

     240集大型文献纪录片《人民中医》,系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作为学术指导单位,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中医药报社、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广东省中医药学会、易一传媒(广州)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制作,旨在全景记录中医药复兴壮阔历史,全面反映中华中医药学伟大瑰宝的史诗性巨作,是汇集行业内外力量和共识,凝心聚力打造的重大文化传播项目,现已被列入“国家影像纪录工程”支持项目、“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第二批重点项目”。

    为客观、忠实、全面掌握中医药发展历程,纪录片《人民中医》组委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拍摄对象,拍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近百年来在中国中医药复兴史上具有突出贡献的医政医学医产人物、机构及重大历史节点事件等。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征集拍摄对象的推荐工作。

一、征集拍摄对象

(一)中医领域的名医、名院、名科,重点推荐院士、国医大师、名中医、岐黄学者、地域流派、优势专科、特色专科;

(二)中药领域的名店、名厂、名药,重点推荐中华老字号、百年老店、祖铺老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基地、中医药产业园(科技产业园、健康养生产业园、中医药养生旅游基地)、中医医疗器械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四)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中阐明生命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大科学发现的机构和个人;

(六)其他重大历史节点事件。

二、征集推荐渠道及申报方式

(一)各省级中医药学会统一组织报送;

(二)学会各分支机构统一组织报送;

(三)学会各系列期刊、学会各会员单位分别报送。

    第(一)、第(二)种渠道征集的拍摄对象须由各单位初审,并报送初审后的拍摄对象。

    第(三)种渠道征集的拍摄对象,由纪录片《人民中医》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第三种渠道拍摄对象的初审。报送方式:登录微信公众号“人民中医”,申报入口填写申请登记表。

三、遴选方式

     各单位推荐的拍摄对象材料,将由纪录片《人民中医》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后,纪录片《人民中医》组委会进行实地调研,确定最终拍摄对象,进入纪录片拍摄制作。

四、征集截止时间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五、联系方式

      刘老师:68889152    hbzyy6940@sina.com


附件:拍摄对象申报表

      










校科协

2023年8月31日